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64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即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期间,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高等教育”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曾参加 2022 年暑假研修、2023 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做学习要求),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 4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
二、学习对象
我校全体专任教师(含自聘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要把专题学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本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理解把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广泛动员教师参与,保证教师参与率和完成率达到 100%。
(二)做好统筹服务。要将专题学习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计划内开展的培训,主题与专题主题相关的,可直接通过专题进行学习。要及时总结教师研修组织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优化工作举措,及时督促教师研修工作开展,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
(三)注重研修实效。在利用好国家平台开展研修的基础上,可自行丰富培训形式与内容,灵活安排时间,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培训。教师参与专题学习获得的认定学时,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四)做好宣传总结。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专题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宣传。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并于专题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师资科。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