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关于做好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55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教师或签订聘任合同二年及以上的教师。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二级乙等及以上)。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条件(三)不做要求。
(四)任课条件。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2023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对于已取得高等教育《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全部两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合格证书可在2023、2024年我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继续使用,2025年起不再作为认定依据。
1.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在线学习)
(1)培训内容: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内蒙古艺术学院院校学习中心开展教师在线学习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关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内容,培训不少于32学时,须在2023年7月8日前完成。
(教师注册登录专业学习平台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内蒙古艺术学院院校学习中心(http://onlinenew.enetedu.com/imac),在网页最上方选择培训课单,选择“高校教资认定-教学基本素质培训”课单报名学习,完成学习后打印学时证书。)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测试(面试)人员范围:已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合格,或符合免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条件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2)测试(面试)主要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测试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评分标准》(附件5)执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评分标准规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测试(面试)程序:
学校成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9人,并具有副高级以上教师职称),负责本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事项。面试时间暂定7月10日-12日。
(1)准备:测试人员根据申请任教学科自备一册教材,由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部分内容为面试内容,测试人员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2)试讲:测试人员进行试讲。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3)答辩。考官围绕测试人员试讲内容进行提问,测试人员答辩,时间5分钟。
4.测试(面试)结果运用: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合格的证明,列入我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效期为3年。
5.免试条件
(1)免教学基本素质培训人员(以下人员可申请直接参加面试):
l 已参加教育部或自治区组织的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并合格者;
(2)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需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
l 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职称专业或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l 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同相近。
(3)免教学基本素质培训且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
l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师职务者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钮),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4)。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内蒙古艺术学院”。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7月4日(逾期将关网,请我校教师于7月2日前完成填报,以便于信息审核和修改)。
(二)完成网报后,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和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云谷校区行政楼323),并将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86031102@qq.com。请在7月8日前报送,逾期将影响资格审核和证书办理工作。
四、材料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五)近三个月体检合格报告(复印件);
(六)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培训证书;
(七)《教学情况审核表》;
(八)一寸彩色证件照(纸质版)
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的申请人须提供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所有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
五、其他事项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效。凡在本年度学校统一体检时或入职时已体检的教师可不用重新体检,体检报告已提交人事处的不必再提交。
人事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