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校党员培训班和党务工作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走深走实,推动学校党建与教学科研管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做好2020—2023年全区高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20〕50号)等文件精神和“最强党支部”建设要求,结合《中共内蒙古艺术学院委员会党校2023年培训工作计划》,学校党校拟于近期举办全校党员培训班和党务工作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队伍质量攻坚,有效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难题,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我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为我校迎评估“百日攻坚”、“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三年建设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三大专项行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贡献组织力量。
二、培训时间
2023年5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党员、党务工作干部。
四、培训内容
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出的聚焦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能力建设”“党章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党建工作实务与方法创新”“党建工作案例”“治理能力提升”“形势政策教育”等模块设置必修课程(共38门,详见附件1),并围绕重点内容设置选修课程(共16门,详见附件2),可根据需要自主选学,培训课程将通过专题报告与讲座、系列微课、专题片、纪录片等形式呈现。
五、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为集中培训,主要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其中主题研讨要在支部书记的组织下,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集中研讨,推荐研讨主题如下:
◆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工作
◆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如何发挥好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本次培训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类分级落实。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
六、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课程计入本年度培训学时之中(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务工作干部每年集中轮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2.各支部要建立党员培训学习档案,党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者学习档案(档案模板见附件3)。
3.集中培训后各支部要进行学习效果测试,评价得分由理论测评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评分模板见附件4)。
4.年度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时,党员要将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述学,党支部要结合党员学习情况组织党员开展评学。对未完成培训任务、学习效果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评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加强教育管理。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派一名党员干部作为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于6月2日下班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安格尔 联系电话:0471-497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