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附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切实做好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2020年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700元;二等450元;三等25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无重修科目
2.无违纪处分
3.体测成绩不少于60分,坚持上好“一操一课”
4.二课成绩不少于14分
(二)等级评定
对于符合评比条件的,原则上按综合测评名次确定等级。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附中正式在籍毕业年级人数,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二级学院、附中,各等级名额分配比例为:一等3%;二等7%;三等15%。(不足整数,四舍五入)
序号 | 学院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1 | 音乐学院193人 | 6人 | 14人 | 29人 |
2 | 舞蹈学院88人 | 3人 | 6人 | 13人 |
3 | 影视戏剧学院153人 | 5人 | 11人 | 23人 |
4 | 美术学院122人 | 4人 | 9人 | 18人 |
5 | 设计学院142人 | 4人 | 10人 | 21人 |
6 | 新媒体学院154人 | 5人 | 11人 | 23人 |
7 |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103人 | 3人 | 7人 | 15人 |
8 | 附中168人 | 5人 | 12人 | 25人 |
合计 | 35人 | 80人 | 167人 |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根据评比条件、名额、综合测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定受奖名单,交班会民主评议通过后,上报二级学院(附中)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二级学院(附中)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于5月11日前对受奖学生进行资格审定,合格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受奖学生进行全面复核后,予以公示。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附中将获奖学生名单、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材料,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纸质版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报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7010128@imac.edu.cn。
各二级学院、附中要认真对待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选名额。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