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评选细则
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评选细则
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是由美国佛蒙特大学亚洲问题研究中心王觉非博士发起,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宗旨是对我校优秀学生提供奖励资助,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支持我校弘扬民族艺术,更好地促进民族艺术教育的发展,推动中美文化交流。
根据设奖宗旨及《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评选条例》,制定此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中专学生(不包括一年级)
三、评选等级与奖励标准
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人1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助人为乐;
(二)学习勤奋、刻苦钻研;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专业成绩名列本专业第一,综合测评名列本班级前三分之一,各科成绩均无不及格现象;
2.在国内外及自治区各类专业展演活动中成绩优异;
3.在教学艺术实践、社会实践中表现出较强的专业发展潜力,尤其是在民族音乐、舞蹈方面表现突出的少数民族学生;
(四)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奖励。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申请人成绩单》及《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申请家庭情况证明》。
(二)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后上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材料后提出初评意见,报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内蒙古艺术学院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终选结果。
(五)终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澄清者,按分配名额等额向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基金会推荐。当年合格人选不足,其指标由管委会收回。
六、奖学金管理
(一)奖学金归获奖学生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获奖学生应当将奖学金用于补贴学习和生活开支。
(二)学生获奖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三)凡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每年要写一篇学习生活汇报(配图片),并优先考虑赴美交流演出。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的评奖资格,已取得奖学金者,追回其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1、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
2、把奖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生活所需之外者;
3、有违法、违纪处分者。
七、附则
奖学金评定情况,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向美方基金会每年五月以书面形式通报。颁奖仪式每年在美国佛蒙特学生艺术团来我院开展艺术交流演出时进行。
本细则由佛蒙特•枫叶艺术教育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