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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7-20 16:29: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6﹞30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教学工函发﹝201﹞22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辅导员作为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顺应历史发展、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新形势,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快速发展,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巨大影响。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他们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确保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伟大目标

(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维护学校稳定、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基础。作为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的辅导员,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能够及时体察学生的情绪、了解学生的需求、贴近学生的情感。优秀的辅导员队伍能够更好地引导青年学生正确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校园和谐、安全与稳定。通过正确的引导和耐心的指导,通过良好学风、校风的营造和校园文化的建设,引领和促进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三)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确保队伍稳定、锻炼造就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

辅导员岗位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岗位。辅导员在从事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既可以实现思想感情的升华,也可以锻炼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尤其对于中青年教师来说,辅导员工作既是宝贵的人生经历,也是一笔人生财富。目前辅导员队伍流动性过大,难以保持辅导员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不仅可以稳定这支队伍,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更可以锻炼和造就高素质人才。

二、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任务,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快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学校学生数量,总体上按照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辅导员,专兼结合、以专职为骨干、以兼职为辅助,努力建设一支关心学生、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辅导员队伍,为辅导员队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

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同各二级学院成立选聘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配备辅导员,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达到1:200的比例要求。

(二)加强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辅导员队伍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双重领导”机制。学校党委统筹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积极为辅导员的培养、发展等创造条件。二级学院党总支具体领导所辖辅导员开展工作,实行直接管理。

辅导员实行双重身份管理,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管理干部。逐步构建合理的辅导员职称结构比例,探索建立辅导员职称评聘单列制度。辅导员既可以评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也可以作为后备干部补充到学校和二级学院管理岗位。

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从个人自评、学

生评议、学院考评、学校考评等四个方面加强对辅导员的考核。要把学生评议的结果作为考评辅导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使考评充分体现辅导员的职业特点。实现对辅导员管理与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加强辅导员的培训工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关键。学校将辅导员的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和资助部分优秀辅导员参加全国和自治区的培训和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提高水平。

建立和完善学校辅导员培训机制和体系,坚持基础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辅导员培训体系。

学校鼓励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素养的辅导员承担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等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鼓励辅导员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努力提升学术研究水平。

(四)切实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制定促进辅导员工作和发展的政策,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保障。通过制度建设使辅导员的选拔、评价、考核和职称评聘等环节更加规范、科学,统筹规划辅导员的成长和发展。通过转变观念、拓宽渠道,努力实现辅导员队伍流动的合理有序和动态平衡。

积极探索职业化道路。通过攻读学位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辅导员的理论水平和学识能力;通过实务的工作探讨和研究不断提高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建立和完善辅导员转岗机制。辅导员工作一定年限后,视能力、专业和工作实绩,可以通过相应程序转岗,充实到学校及学院管理岗位。

在辅导员考核的基础上,完善辅导员评优评奖制度。每年定期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肯定辅导员工作业绩,激发其工作热情,增强其职业自信心和职业认同感。

四、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修订和制定《内蒙古艺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专职辅导员选聘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辅导员培养方案》等系列配套方案,使辅导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培养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紧迫的现实需求。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以往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新形势、针对新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