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 16:03: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3〕55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我校部分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详见下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级别 | 获批时间 |
1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国家级 | 2020年 |
2 | 美术学院 | 绘画 | 国家级 | 2020年 |
3 | 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国家级 | 2020年 |
4 | 新媒体学院 | 动画 | 国家级 | 2020年 |
5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自治区级 | 2019年 |
二、评价方式
采取专家集中审读方式,重点分析研判专业建设的不足与问题,并出具专家审读意见。专家审读要点包括:专业整体建设水平及主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举措与成效;新增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资金投入及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专业建设安排。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附件1),于8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金 超 赛汗塔拉
联系电话:15647160925 15044916362
邮箱地址:jsk3719@163.com
教务处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