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9﹞25号)文件精神,参照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获批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流程
1.各二级学院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内容,从专业规划与定位、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凝练总结专业建设成效,明确下一步改革思路和措施。
2.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专业。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提交学校审议,遴选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申报材料
1.请各申报学院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内蒙古艺术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9月23日前将信息采集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北区行政楼210,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80447867@qq.com。
五、其他要求
2021年是教育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最后一年,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仔细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支撑材料的收集,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联系人:金超;电话:4923719
附件:
1.内蒙古艺术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指标体系
2.内蒙古艺术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3.内蒙古艺术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