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艺教发〔2023〕61号
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等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与考试
1.课程结课:12月17日全部课程结课,共16周。
2.随堂考试:12月11-17日(第16周)各教学单位组织进行随堂考试,课程包括计算机、体育、军事理论、劳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选修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重修以上课程的学生,可跨年级随同相应专业班级考试科目参加随堂考试。
各二级学院教务办负责通知重修课程的学生,组织学生参加重修考试。
3.专业课考试:12月18-24日(第17周),各学院组织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填报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4.通识课考试:12月25-28日(第18周),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期末及重修考试。公共教学部统一组织安排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课程的期末及重修考试。
5.组织考试: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考试方案及考试安排,于12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期末考试过程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内艺办发〔2021〕51号)执行,考试、考查结束后,以课程考试班级为单位,留存考试全过程。
二、考试命题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等各项工作,于12月5日前报送随堂考试课程和专业考试课程试卷,12月8日前报送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试卷。
三、考试监考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内艺办发〔2021〕51号)做好考试监考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将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考试的监考教师名单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教务办,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学院领导批准后与人事处、教务处请假。
四、成绩报送
教学单位在课程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定学生成绩、进行课程成绩分析统计、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等各项工作。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录入起止时间为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2日,各单位统一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学生成绩纸制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学生选课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2024年春季学期选修课开课事宜,于12月8日前报送专业选修课目录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目录,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将相应课程开到选课系统。
2024年春季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12月23—27日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选课目录,2021、2022、2023级学生选课时间为12月28—29日。
六、教学总结和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对照本学期开课计划,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落实总结本学期课堂改革优秀教学经验和典型教学案例,做好本学期教学总结,制定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和外聘教师聘用计划。教学总结、开课计划、外聘教师聘用计划在2024年1月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七、教师工作量
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课表和调停课情况,准确核减教师请假工作量,本学期原则上按照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统计工作量。本学期统一使用新版工作量统计表(模板后附),各教学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本学期教师工作量统计(包括内外聘教师)纸质和Excel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八、教材征订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办法》(内艺办发〔2021〕14号)相关规定执行,教材征订首选马工程教材,马工程教材目录没有的教材可选用2019年后出版的优秀教材,避免老教材不出版重复征订问题。各教学单位在12月29日前完成教材征订工作,并将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